7月2日,沙窝乡草陂村龚姓爹爹提着一个网状袋子来到沙窝派出所求助,称在路边捡到一只猫头鹰幼崽,目前暂不能飞行,不具备野外生存能力,需要民警给予适当的救助。
据报警人介绍,7月2日早上,自己在山上干农活,忽然听见草丛里有扑打翅膀的声音,就好奇地走过去瞧了一瞧,原来是一只毛茸茸的小家伙蜷缩在草丛中,龚爹爹走近仔细一看,竟然是一只猫头鹰幼崽,一双萌萌的大眼甚是惹人喜爱。
天天爱看新闻的龚爹爹,知道猫头鹰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个人是不允许饲养的,但看到弱小而又无助的猫头鹰时,龚爹爹一时不知如何是好,于是便向派出所求助。
考虑到这只年幼的猫头鹰暂不具备野外生存能力,民警联系到鄂州市莲花山动物园动物救助站,将它送去饲养,等小猫头鹰长大一点,具备了野外生存能力后,再放归大自然。
警方提醒
这段时间正值鸟类繁殖、幼鸟学飞时期,加上天气多变,常有类似情况发生。市民在遇到“落难”的野生动物时,要自觉增强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若在路边发现野生动物请注意自身安全,及时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