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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诗是理解休斯诗歌世界的必经之路中国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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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肖磊

特德·休斯是战后英国最负盛名的诗人之一,年出版了第一本诗集《雨中鹰》,由此奠定了他在英国诗坛的地位,并声望日隆。休斯一生创作颇丰,但最为人称道的,还是他最初成熟,且伴随一生的诗歌类型——动物诗。此题材虽由来已久,但休斯的创作无论从数量还是质量上,都前所未有。借此,很多人给他了“自然诗人”“动物诗人”的雅号。通过广西人民出版社近期出版的《雨中鹰及其他》,我们可以较为全面看到,最初的《思想之狐》《栖息的鹰》《美洲豹》,中期的“乌鸦”系列,构成了休斯动物诗的主体部分,而后,在他的创作中,仍不乏《绵羊》《鸽子》等作品,可以说,形形色色的动物才是休斯诗歌世界的主角。那么,休斯为什么会选择动物诗这一题材,并一生深耕于此呢?可以讲,理解动物诗对休斯诗歌创作的意义,恰是理解休斯诗歌世界的必经之路。

 一、动物诗,诗人最初的表达方式

休斯写过自己的生活与诗歌的关联。“捉小动物,鸟啊,鱼啊什么的,办法五花八门。十五岁之前,我大部分时间都花在尝试这些各不相同的花样上,随着兴趣慢慢减弱,我开始写诗了。”但他最初的诗歌创作有五六年的时间,属于探索阶段,少年习作或许很多,却没有值得留下来的作品。直到《思想之狐》的出现:

我想象这午夜的深林

有什么别的东西还在活动

伴随时钟的孤寂

和我手指摩挲的这张白纸

透过窗我看不到星星

暗夜里有什么东西

趋近却更幽深

正挤进这孤寂

……

……

紧随一阵突然而剧烈的狐狸的热臭

它进入头脑的黑洞

窗外依旧看不到星星;时钟滴答走动,

而纸上,有了印记。

这是他的第一首动物诗,也是他第一首成熟的作品。这首诗不是一般的状物,也不是感情、认知符号化的寄托性处理。诗歌表现了狐狸从记忆深处到纸面文字的创作过程,它的出现,更像是一种宣示:找到了属于自己的诗歌表达方式。

这种表达方式,用休斯自己的语言来说就是“在普遍的枯索寂灭中透出一些勃勃生机”。动物诗最能反映这种“勃勃生机”。它既源于休斯的性情,也源于休斯的生活。在这似乎妙手偶得之间,休斯开始总结他的诗歌表达方式:勃勃生机,源自精确的观察与活泼的语言。

通过精确的观察,休斯塑造了很多生动的动物形象,比如上边那只跛脚的狐狸,比如高傲的猎鹰,比如囚禁笼中的豹子,带着杀手般邪恶笑脸的狗鱼,不胜枚举。这些形象让人印象深刻,除了观察,就是传达——诗歌的语言。休斯特别注重词语的感官效果。他说,“大部分词语都是这样,它们同时属于许多感官,好想每一个都有眼睛、耳朵、舌头、手指和可动的身体。”休斯在写作的时候,充分调动语言的感官效果,视觉、听觉、嗅觉、触觉,组成多感官的语言体验,成为一个立体化的感受场。《思想之狐》是这样,《美洲豹》也是如此:

鹦鹉们或尖叫着如同浴火,或炫耀着踱步

似低贱轻佻的女子用坚果勾引路人。

这一句诗,将鹦鹉的叫声与火,形象与轻佻的女子类比,意象丰富,比喻新奇,在原文中,休斯用到“shriek”(尖叫)“strut”(炫耀)“cheap”(低贱)“stroller”(路人),这几个词,形成一个由[?]与[s]组成的音阵,与诗中传达出来的形象相结合,制作出一种带有喜剧意味的慌张感。它密集释放感官效果,提升感受浓度,以提升读者的感知效果。这种对语言的认识与表现,让休斯找到了自己的诗歌表达方式,也让英国诗坛体会到一种强劲的生命力,它既不同于二十年代以来艾略特所代表的玄学味浓重的现代派风格,也不是拉金领导的运动派那种平淡与优雅,它是一种新的风尚,这为休斯带来了诗坛地位,也为他之后的创作打下了美学基础。

二、动物诗,诗人独异思想的承载

英国文学史上,有很多优秀的关于动物的诗篇,杰出的作品如布莱克的《老虎》、丁尼生的《鹰》、雪莱的《致云雀》、劳伦斯的《蛇》等等。每一个动物形象,都在传达诗人当时对某个问题的思考,如与造物主的关系,与文明的关系,与人的关系。休斯的诗歌,也在延续着这种思考,但是方式不同。他的诸多动物形象褪去了神恩,不再光辉;回归到本性,不讲道德;且面对人类文明,脱离了繁复的思考,更多成为了直接、冷酷的嘲弄。这类形象中,最具代表性的形象,就是猎鹰与乌鸦。

在《栖息的鹰》一诗中,诗人的鹰以第一视角开篇:我坐在树顶,闭上眼睛。一句话,展示出一个高高在上的优越者。在以“我”为中心的叙述中,一切都在为杀戮提供着便利,比如我们日常视作天地造物无私奉献的空气、阳光,比如“曾用尽造化的伟力,才创造出我的脚,我的每一片羽毛”。这些都是为了杀戮,这种杀戮是一种自然的权利,不可停歇,不许争辩,不必思考。那么造物主为什么要创造出这样的存在呢,诗中没有答案。其实,在布莱克的《老虎》一诗中,也有对于造物主的质疑。创造了火一样辉煌的老虎的造物主,“完工了再看看,他可会笑笑?不就是造羊的把你也造了?”这里边表面有一个对立:虎与羊。而隐藏着另一个对立:造物主与造物。造物主是绝对凌驾于造物之上的。创造背后,有一个意志的支配,这种力量或伟大、理性,或荒谬、虚无,都是一种对世界之所以为此的支撑。但在休斯的诗中,这种力量被抽空了。鹰,是第一人称我在发声。鹰完全掌握了全局,造物主被置于被动的位置。没有伟大、理性、荒谬或者虚无的思考,只是回归自然本性。杀戮,即本性。这像极了摆脱了一神教在神恩与自由意志之间争论的人,直接进入的是本性的描摹。这是两次世界大战后,理性与信仰崩塌的世界里,人获得的教义。当然,这也是休斯面对疮痍满目的世界进行的思考。

如果说,《栖息的鹰》中的造物主形象是一个被僭越者,失权而不失位,引读者感叹的话,那么,到了“乌鸦”系列中,造物主的形象,就变得既无能,又无知,只能引人发笑。“乌鸦”系列中,休斯用庞大的诗歌群落,写出了乌鸦的出生、世系、成长、作为、观念等等。在这个过程中,乌鸦与造物主最直接的一次接触,是在《乌鸦的第一堂课》中:“休斯反思和质疑宗教在英国人乃至西方人精神世界中的作用。“乌鸦”,这个凯尔特人原始的图腾,要去开辟一种新的自我、生活与思想模式。无疑也是休斯面对着二战之后人类整体文明与英国特定现实所作出的新的思考。

三、动物诗,理解生命的一种途径

休斯自己也曾经谈到过,自己诗歌的生命力问题。“我觉得诗在某种程度上仿佛一种动物,也拥有自己的生命。和动物一样,它们和人保持距离,甚至和作者也保持距离,写成后既不能增,也不能减,否则,分毫之差都会对其造成致命的损害。它们拥有某种智慧,知晓某种特别的、令我们好奇并探究的事。也许我真正关心的不是捉小动物或作诗本身,而是我生命之外的那些活生生的东西。”

“我生命之外的那些活生生的东西”,这是休斯对于自己笔下生命最终的定位,造物由我,而外在于我,颇有我国道家功成弗居的意味。这种理解,不仅是休斯愿景,也融入到具体的写作当中。比如《马群》一诗:

他们披挂岩石般的鬃毛,他们扬起的后蹄

搅动在融霜之下,而此刻他们周围的

冰霜却吐露火焰。不过,他们还是一声不响

没打响鼻,也没有跺脚

他们低垂的头不慌不忙就像地平线

高出道道山谷,浸在红色平整的光辉里——

在这首诗中,休斯写了山谷中偶遇的马群的情况。诗人“我”处于短促、虚无、不安的境遇,是梦,是跌跌撞撞。而马群有着光辉的肉体形象,这个形象静穆、安然,如同大理石雕刻一般,与山谷、朝霞,与同伴为伍,仿佛亘古不变的自然、恒常。他们蒸腾着生命的热量,周围的冰霜都吐出火焰。自然因他们而变化。但他们却没有因“我”的到来,有丝毫改变,他们一声不响,没打响鼻,没有跺脚,只是静静的沐浴如火的晨光,如同希腊神话中诸神醒来的清晨。它是原初的大地该有的样子,“按比例点燃,按比例熄灭。”(赫拉克利特语)而人只是造物之一,大地上偶然的过客。马群之于人,既是吸引,又是拒绝。这个没有距离概念的距离感,就是作者与作品之间的关系。在深切的感知,与遥远的观看之间,完成一种生命的自在。

休斯的很多作品都写出了这种生命的自在,因为休斯敏锐的观察,它们有形象,因为休斯强劲的风格,它们有生气,因为休斯独特的思考,它们有内涵,而这些都构成了诗歌形象的自在,比作者与纸张更持久的生命存在。

希尼在其悼词中说:“对求生的万物深表同情之心自然地进入了特德。他天生就是这种诗人,他首先的冲动是赞颂创造,通过赞颂,让创造本身变得更丰富多彩。但他也是深造的诗人,在他的诗艺中,有受过高深学问的训练,个人的和历史的不幸之事给他留下的伤痕。”

笔者认为,这是对休斯创作最好的总结。休斯因其性情选择了动物诗,又因其生命遭际与现实经验,深化了动物诗。他笔下的诗歌形象,从具体生动的声色之境到拥有独特气质的思想之境,拥有独立生命的自在之境,一点一点,浑融出既清晰具体,又冥远深情的生命体验。动物诗的呈现方式、形象变迁与意义内涵,也留下休斯一生发现与思考的痕迹,是读者细索其语言质地,思想沟回的不二选择,是他一生创作的凝聚与见证。

(来源:深圳特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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