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池州市东至县公安局东流派出所救助一只受伤猫头鹰,并放归大自然,有效保护了野生动物资源。
4月4日,东至县公安局东流派出所在开展“一标三实”工作中了解到,辖区村民王某家中昨夜有一只鸟误闯至客厅,疑似猫头鹰。了解到这一情况后,民警当即赶到村民王某家中,经过仔细观察,该鸟身上未见明显伤痕。民警将其小心装入透气的纸箱内带回,并对王某的细心照顾提出了表扬。
经查阅相关资料以及业内人士鉴定,该鸟学名:猫头鹰又名枭,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周身羽毛大多为褐色,散缀细斑,稠密和松软,飞行时无声;头大而宽,嘴短,侧扁而强壮,先端钩曲,大多栖息于树上,部分种类栖息于岩石和草地上。
经过民警精心喂养,悉心照料,猫头鹰已恢复体力,4月5日下午,民警会同东流林业站工作人员将其放飞大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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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东至县公安局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