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民警同志,我家的捕鼠笼里面发现一只猫头鹰,你们快来看看吧!”近日,洪雅县公安局柳江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求助。
柳江镇红星村村民赵某军来到派出所接处警中心称:今天早上,其儿子在家听到门后有东西在叽叽咕咕的叫,以为是放置的捕鼠笼抓到老鼠了,经检查才发现里面装着一只“猫头鹰”。
村民已经将猫头鹰连同捕鼠笼一起带到了派出所,一只猫头鹰看着周围的陌生人瑟瑟发抖。为防止猫头鹰将人啄伤,民警又找来鸟笼,将其放入鸟笼里,随后,民警们动手,给这只猫头鹰幼崽喂食,并联系相关部门移交,忙的不亦乐乎。
经洪雅县林业局动保人员鉴定,确定这只“猫头鹰”系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横斑腹小鸮,派出所民警对村民赵某军上交国家保护动物的行为给予了表扬和肯定。
据林业局动保人员介绍,猫头鹰别名“鸮”,夜行性鸟类,因眼周的羽毛呈辐射状,面形似猫,因此得名为猫头鹰,是全世界分布最广的鸟类之一,活动时间大多为夜间和黄昏,大部分以鼠类为食,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目前,该猫头鹰幼崽生命体特征正常,但头部有瘀血,暂由工作人员带走并妥善安置,待其达到放生条件后,将被放归大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