猫头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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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4/5/18 17:13:00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和国家、省、市关于切实加强候鸟保护的相关精神,切实维护射洪市生物多样性,不断优化射洪市人与动物和谐共生的生态环境,广泛地吸引和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到关爱大自然、关爱保护野生动物的事业中来,射洪市林业局立足自身职责,开展形式多样的野生动物保护活动。

(一)重宣传,多形式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活动

一是结合四川第40个“爱鸟周”,年4月3日,射洪市林业局在省级自然教育基地螺湖半岛摄影艺术创作中心开展“同在蓝天下,和谐共家园”爱鸟护鸟主题宣传活动。活动现场展出了射洪本地各种鸟类精美摄影作品余幅,发放了野生动物保护宣传资料余份,直观地表现了鸟类的可爱形象和与大自然“和谐共生”的良好场景,让大家耳目一新。二是集中印发份《告知书》,张贴至各镇(街道)、村(社区),明确告知调整后国家重点保护物种从79种上升到种,原常见的蓝耳翠鸟、画眉、鹩哥等鸟类都上升为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私人繁育饲养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必须向法定审批机关提出申请,获得批准后方可继续繁殖。三是依据《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实施办法》中“每年十月为四川省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月”的规定,射洪市林业局于10月21日,在花果山森林公园登云楼举办了以“关爱野生动物保护野生动物”为主题的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活动,集中将年12月至今通过收容救助后恢复健康的5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猫头鹰放归大自然。

(二)强保护,野生动物收容救助取得阶段性成效

射洪市林业局委托野生动物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作为遂宁市野生动物临时救助点。多年来,通过群众电话求助、45热线、森林公安查处没收等渠道对全市受伤、受困的野生动物进行救助和寄养。截止目前,收容救助的野生动物品种包括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猫头鹰、猕猴、白鹭、隼等,三级保护动物赤狐、麻仟水鸟、猪獾等。对救助的猫头鹰、隼、白鹭等射洪市存在野外种群的野生鸟类在进行体检、收容医治后恢复健康的,由森林公安监督进行放归自然。对猕猴等射洪市无天然野生种群的野生动物,无法进行放归放养的,医治恢复健康后,委托花果山动物园进行长期寄养。年至今已经收容救助野生动物64只(头)。

(三)重监管,指导野生动物养殖户合法经营

年9月,遂宁市全面完成了禁食野生动物退出补偿工作并受到省林草局通报表扬,遂宁市兑付退出补偿资金共计.5万元,其中射洪市共计兑付退出补偿资金.31万元。引导2家原退出养殖户转型转产开展家禽养殖。对现有以展演和药用为目的的2家养殖场进行严格监管,一是针对动物来源合法性进行核实;二是检查有无虐待动物的行为;三是有无非法猎杀和制售贩卖动物制品等行为;四是养殖场内安全设施是否到位;五是动物的疫情疫病监测预防、圈舍消毒等是否到位;六是生产销售台账是否完善。

(四)严执法,严肃处理野生动物违法案件

采取设置举报信箱、开展日常巡查、在城区进出口道路设立交通检查站等方式严查非法猎捕、交易、运输野生动物的行为。同时,加强对全市野生动物人工繁殖场所、农贸市场、餐馆、超市的检查督导,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截至目前,射洪市共立案侦办非法狩猎刑事案件12件,破案12件。查处非法猎捕野生动物行政案件1件,行政处罚违法人员1人。

保护野生动物资源,保持生物多样性,维护自然生态平衡,是我们赖以生存和发展的重要基础,我们要加强顶层设计,完善法律体系,为野生动物撑起“保护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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