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7日晚8时许,江苏扬中城西派出所收到了一只受伤的猫头鹰。
据了解,猫头鹰被送至派出所时,已受伤不能飞。当时,扬中热心市民戴女士在路边发现了这只受伤的猫头鹰。因猫头鹰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民警当即与扬中林业局工作人员联系,并将猫头鹰移交给林业局工作人员,进行进一步康复救助。
警方就此提示:猫头鹰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主要以昆虫、鼠、小型鸟类为食,对生态环境有着重要的意义。因此,如果遇到猫头鹰或者其他不知名的小动物,一定要及时拨打或当地的林业局,进行妥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