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记者汪训前、通讯员刘进波)近日,宣恩县林业局工作人员放生3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东方角鸮,俗称猫头鹰。
东方角鸮是脊索动物门,鸟纲,鸮形目,鸱鸮科的一种鸟类,属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7月14日下午,有热心群众报警称,在自家附近拾到一只行动受损的猫头鹰幼鸟,希望得到林业部门的救助。接警后,森林公安迅速出警,救下这只猫头鹰幼鸟,交由县林业局野生动物救助站进行专业护理。接下来的几天里,森林公安又在群众帮助下救助了两只猫头鹰幼鸟,均送到县林业局。
经过一段时间的专业救助,3只猫头鹰幼鸟身体完全恢复,基本具备野外生存能力。林业工作人员将3只猫头鹰幼鸟带到宣恩县东门关水库边进行放生。
近年来,随着林业主管部门加大宣传力度,人们保护野生动物意识增强,极大地保护了本地区的生态系统完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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