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3日,一位特殊的“客人”突然造访重庆西站,瞬间萌翻了在场的执勤民警。6月13日,沙坪坝区公安分局西客站治安派出所精心救助一只误闯重庆西站停车场的猫头鹰,并将其妥善安置。
13日下午,一名年轻男子急匆匆来到西客站治安派出所的治安岗亭前,将一个毛茸茸的小家伙交到执勤的姚警官里中,称自己姓董,当天下午来重庆西站办事,在负三层停车场里停好车后正要离开,忽然看到不远处有一只奇特的鸟儿,蜷缩在电梯门旁的角落里一动不动,于是很好奇,上前仔细一瞧,发现竟是一只猫头鹰。
董先生表示,这只猫头鹰体型不大,像是一只幼鸟,萌态十足,很讨人喜欢。董先生知道猫头鹰属于国家保护动物,就把它小心翼翼抱起来,交给民警处理。
听说有“不速之客”来访,其他几位执勤民警、辅警也前来围观,只见董先生怀里的猫头鹰身长10多厘米,浑身毛茸茸的,正瞪着一双圆溜溜的大眼睛好奇地看来看去,呆萌可爱的模样让人十分疼爱。
经检查,民警发现这只猫头鹰还是幼鸟,且十分胆小,不怎么喜欢和人互动,民警找来火腿肠和水来喂它,并找来一个纸盒将其暂行安置。此时的猫头鹰经一番折腾后,已被吓得不轻。
经查阅资料,猫头鹰又名枭,属于草鸮科,是夜行动物,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猫头鹰是捕鼠能力最强的鸟类,一只猫头鹰每年可以吃掉多只老鼠。
由于重庆西站离中梁山较近,这只猫头鹰极有可能是从中梁山上的树丛里“不请自来”。
最后,这只呆萌的猫头鹰由于身份“尊贵”,被移交给当地林业部门进行野外放生,使其回归自然。
民警提醒广大群众,保护野生动物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如遇受伤、迷路的野生动物,请及时联系公安机关或林业部门进行妥善救助。私自饲养、买卖国家保护动物属违法行为,情节严重可追究刑责。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付迪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