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上午9点左右,一名男子抱着一个箱子来到仁和派出所报警称,自己捡到了一只猫头鹰。民警打开箱子后,一只可爱的小猫头鹰探出了脑袋,眼睛又大又圆,一脸睡不醒的样子。
报案男子说,他姓熊,是仁和区中坝乡团山村人,当天一早,在来到自家鸡棚后,发现了一只毛绒绒的小家伙躲在角落。
熊先生告诉记者,他在拍照发到网上后,经朋友提醒才知道,这只毛茸茸的萌物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猫头鹰。
为了让这只可爱的小家伙早日回归自然,熊先生便决定驱车几十公里把它送到仁和派出所。
由于小猫头鹰还不能飞行,无法放生,民警暂时把它接到了派出所食堂喂养。
民警表示,待小家伙恢复后,会将其移交给林业局野生动物保护部门进行保护。
民警提醒:猫头鹰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如果市民在日常生活发现了它,一定不要去非法饲养它,更不能将其非法买卖,应该立即报警,交由相关部门处理。
来源:攀枝花手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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