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9月20日)上午,家住板桥镇双鹿村小鹿庄的付女士,正在地里收割玉米时,捡到一只的“怪鸟”,因无处安放,将其抱回家中。
回家后,通过查询得知此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猫头鹰。既然是国家保护动物就私人不能饲养了。于是,联系板桥集镇派出所,通过板桥派出所来妥善处理这只保护动物!
因双鹿村小鹿庄靠近板桥北淝河,近年来,环境保护工作开展的很好,也有了很多野生动物栖息在淝河两岸。这一次的亲密接触,感受到了,人与野生动物,如此自然!
你有没有被猫头鹰宝宝的卡姿兰大眼睛给迷到呢?
为付女士点
来源:板桥微生活便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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