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家房子里飞进来了一只小鸟,我从来没有见过,不知道怎么处理,你们快点过来看一下吧。”
年7月6日,新疆塔城边境管理支队二工镇边境派出所接到群众求助称:家里内来了一位“不速之客”,是一只疑似“猫头鹰”的小动物,请求民警前来救助。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赶赴现场。据报警群众陈述,他在家中发现了这只“猫头鹰”,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进来的,也不敢靠近,就拨打了报警电话。民警上前查看,初步认定这应该是一只红隼。随后,民警与塔城市野生动物救助站进行联系。
塔城市野生动物救助站的工作人员来了以后进行确认,这确实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名字叫红隼。做了简单的检查后,发现这只鹰隼的翅膀有轻微受伤情况,决定先把这只鹰隼带回去饲养观察几天,再根据健康情况放归大自然。
二工镇边境派出所温馨提示广大群众:遇有受伤的野生动物,或是担心人身安全,可联系森警部门,请专业人员处理。群众不要擅自接触,以免带来风险,也不要擅自饲养、食用、贩卖、猎杀野生动物,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张君阁)
来源:新疆塔城边境管理支队二工镇边境派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