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现场救助猫头鹰。
红网时刻4月1日讯(通讯员李星)3月29日15时许,株洲市荷塘公安分局明照派出所接到某公司职员报警电话,称“有一只‘大鸟’躺在公司办公楼旁边花坛里,像是猫头鹰”请求民警前往救助处理。
接警后,民警迅速赶往现场。到达现场后,报警人表示,刚才发现该鸟在飞行过程中撞到办公楼玻璃墙上,之后就落在花坛里,无法正常飞行。民警随即将其小心翼翼地将其放进纸箱带回派出所照料。经与森林公安联系并查证,确认此鸟为草鸮(俗称猫头鹰),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为进一步做好野生动物保护工作,民警与株洲市陆生野生动物保护中心工作人员取得联系并将其移交,由专业工作人员进行救助后,让它重返家园。